B330CL 材料资料

共 1 条来源记录。不同标准、版本及条件分别列示;牌号相同不代表材料可直接替代。

质量分数与分析类型以每条来源说明为准。缺项不当作0;厂家典型值、标准保证值与炉批实测值不能混用。计算及条件选择请进入材料选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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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330CL · Q/BQB 130-2003

原文已核记录

材料类别
碳钢
细分类别
板坯钢
材料形态
供再轧的初轧板坯
核验状态
标准原文已核
标准版本
Q/BQB 130—2003
表格位置
4.1.1/Table 3 and notes 1–3
PDF物理页
  • 4
单位
质量分数(wt%)
分析类型
熔炼分析
来源文件校验值
75c8fc3b2fcf0aab41a0957e142b5affa6fe0912a7ccb58e62e4f7ee345cf7c8

来源资料

成分记录(另有条件分支,不能单独视为无条件要求)

元素成分要求
C≤ 0.1(下限未列)
Si0.05 ~ 0.35
Mn0.3 ~ 0.8
P≤ 0.03(下限未列)
S≤ 0.025(下限未列)

适用边界

Q/BQB 130—2003 是供再轧用初轧板坯标准;表3的成品板厚指板坯再轧后的板厚,不是板坯厚度或线径。 表3为熔炼分析质量分数 wt%;C压盖钢、A铝镇静钢、G铝硅镇静钢、K硅镇静钢。须按条件行读取,未列元素不能视为零。 表3注3规定厚板(成品厚度≥15 mm)用板坯应采用G铝硅镇静钢;涉及其它脱氧方式的表格行须供需双方核实适用性。 镇静钢成品分析允许偏差另依 GB/T 222,不与表3熔炼分析数值混用。

成分条件

条件分支原始记录

G脱氧方式;适用成品板厚≤3 mm

元素成分要求
C≤ 0.1(下限未列)
Si0.05 ~ 0.35
Mn0.3 ~ 0.8
P≤ 0.03(下限未列)
S≤ 0.025(下限未列)
组合限制
来源PDF物理页
4
来源表行号
8

必须选择条件分支

是

核验说明

宝钢原版表3整表、跨行单元格及注释已逐行核对;按脱氧方式及成品板厚选择条件。